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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宣传
发布时间:2018/4/19 9:22:52  []人次
 

 

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宣传
为使广大购机户更好的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现将有关政策内容宣传如下:
一、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中央财政资金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下简称“补贴范围”)为15大类42个小类137个品目。要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二、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标准按《河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规定执行。
三、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1、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2、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                           
3、补贴资金兑付。县农机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组织核验重点机具,由财政局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对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可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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