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在总结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基础上,按照省农机局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濮阳市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涉及范围广、受益群体大、管理和服务环节多,政策实施效果事关我市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大局。要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督检查,为规范高效廉洁实施补贴政策,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为进一步完善政策运行机制,规范操作程序提供支撑。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努力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二、重点内容
按照《河南省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河南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以下简称《操作流程》)要求,重点检查补贴运行操作关键环节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以及主要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补贴机具确定情况。加强对补贴机具确定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补贴机具范围确定的科学性、合理性。严禁地方保护主义,确保补贴种类范围内,凡是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并在河南省补贴范围内的产品都有资格享受补贴(手扶拖拉机仅限在丘陵山区县补贴,由国家统计局界定)。严禁将不属于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机具纳入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严禁县级农机主管部门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二)补贴受益对象确定情况。全面核查补贴受益对象是否符合《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检查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是否采取公开摇号、抽签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地确定补贴对象,优先补贴对象是否符合规定,补贴对象公示是否到位等。对于与《实施方案》精神不符,在确定补贴对象时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补贴机具经销商管理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规定和《实施方案》以及《操作流程》的各项规定,全面开展农民群众知晓情况的检查。严厉打击补贴机具经销商收取农民身份证集中代办补贴购置手续、故意发布不实信息误导农民先行购机、有预谋有组织地倒卖补贴机具等行为。严查拆解销售成套机具设备骗取高额补贴、利用信息不对称销售低质残次产品、采用各种方式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要视补贴机具经销商违法违规情节,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永久取消经营资格、列入黑名单、追回补贴款、建议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四)补贴机具质量情况。加强补贴机具质量调查,检查内容包括机具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承诺兑现是否有效、质量监督投诉电话使用是否畅通,以及机具质量问题协调处理是否及时等。
(五)补贴操作方式创新情况。今年我省经农业部、财政部批准开展补贴资金结算级次下放试点。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操作方式创新完善,各县区要准确掌握工作进展,科学分析试点利弊,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合理提出意见建议。
(六)补贴信息公开情况。按照要求,促进农民群众的信息知情权、机具自主选择权和价格谈判权落到实处。重点检查公开内容是否完整,公开渠道是否通畅,公开形式是否有效,以及公开时间是否及时等。
(七)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加强补贴政策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补贴政策实施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补贴政策实施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督查、廉政责任书签订等配套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年度监督检查方案制定实施情况,会同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各类举报投诉查处情况,对失职渎职、违法违规公职人员行政问责和调查处理情况,以及对违法违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查处情况等。
(八)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补贴资金使用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的检查,主要包括补贴对象和机具的真实性与一致性、补贴标准执行、结算材料、结算进度等,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严厉打击通过暗箱操作、串通合谋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
(九)举报投诉查处情况。加强对设立和公布的补贴投诉电话使用、举报投诉处理等情况的调查,围绕举报投诉登记、调查处理、办理时限、举报人满意度等方面开展检查。
三、检查安排
结合补贴政策实施绩效考核,分时段采取专项督查、购机户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视举报投诉情况,分区域、分层级进行查处。
(一)专项督查(5-6月、8-10月)。在补贴政策实施的关键时期,成立督查组到基层实地了解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督查要采取面上检查和定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了解新情况与核查问题相结合、检查与座谈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二)购机户抽查(5-9月)。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及时提交电话抽查报告。发现调查情况与系统记录不符的,将进一步跟踪调查,了解实情,找出原因,对存在问题的,要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责任。各县区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基层调研随机抽查、电话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市局管理科。
(三)创新试点调研(9-10月)。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对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创新试点情况进行调研,为省局进一步完善补贴操作运作机制提供参考。
(四)举报投诉调查(全年)。市局将会同纪检监察、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线索清楚、问题严重、影响面广的举报投诉,联合进行查处。各县区要对有关部门批转的举报投诉迅速调查核实;对部、省、市在督查、抽查过程中发现的线索和问题,要必查必纠。要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对查实的案件,视情形采取取消补贴资格、追回被骗被套资金、行政问责、党纪政纪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多种措施,对责任企业或违法违纪人员严惩不贷。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市局将成立市农机局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策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市农机局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赵洪勋 局长
副组长:孙庆泉 副局长
葛怀先 纪检书记
杨瑞锋 副调研员
成 员:张如升 管理科科长
魏燕杰 科教科科长
李美月 监察室主任
樊 伟 计统科科长
谷令乾 监理所所长
刘进方 推广站站长
各县区要建立健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人大、政协、纪检、财政、公安、工商和农口有关单位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监管督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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